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11月10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44203600號函辦理(附件1 )。
二、總統體念大專院校教師為國作育英才之辛勞,特囑教育部於115年春節前慰問對
教育具有貢獻,且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退休教師(不含現職教師)。
三、貴單位如有符合慰問條件者,請依來函說明填妥建議表(附件2 ),並經一級單位
主管簽名後,於114年11月14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前送本處職能福利組彙辦。
四、本項業務與SDG3連結:良好健康和福祉。
五、承辦人:職能福利組陳淑如,分機 2239 。
人資長 張 正 興

: (02) 2621-5656 轉 2240
:( 02 ) 2623-31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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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行政大樓A305室